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革命中的女性

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,大西洋两岸的革命为女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参与机会。无论是美国“自由女孩”的抵制运动,海地独立战争中凯瑟琳·弗隆与萨尼提·贝莱尔等女战士的英勇,还是法国大革命时期“女公民”的游行、写作与政治行动,女性都展现了强烈的政治意识与公共存在感。然而,这些努力并未改变政治职能被男性垄断的现实。

正如法国大革命所体现的,女性的解放与男性霸权的重申并存:她们要求废除“一切男性特权”,却被排除在“积极公民”之外,与仆人、破产者同列,甚至因质疑男性普遍主义而惨遭惩罚,如奥兰普·德古热的断头台结局。

尽管如此,《人权宣言》仍为女性主义播下了种子。它既可以被视为男性普遍主义的产物,也可以被重新解读为面向所有被压迫群体的解放宣言,承诺平等与尊严。正是在这样的矛盾中,女性主义作为思想与运动萌芽,开启了对父权制和男性特权的持续挑战。

女性的权利

1789年的《人权宣言》真正的核心不在“homme”(人/男人),而在“权利”,它开启了自由、平等与公民自治的新纪元,也使女性第一次有机会将自身纳入权利主体。法国女性作家数量在革命前后迅速增长,她们以写作、抗争、公开发声等方式打破了男性的垄断;英国的玛丽·沃斯通克拉夫特则以《女权辩护》为代表,强调女人是理性的存在,应当享有平等的社会与婚姻地位

女性主义正是在革命与现代性的交汇中诞生的:当革命宣告废除特权,女性就要求男性特权的终结;当理性被视为人类共有的能力,女性便以此为依据争取不可剥夺的自由与权利。无论是奥兰普·德古热、罗兰夫人,还是沃斯通克拉夫特与塞尼卡福尔斯会议的先驱们,都在用行动回应革命的矛盾——既然人权被普遍宣告,就不能继续奴役妇女。由此,女性主义成为一场持续至今的政治斗争,旨在弥合普遍承诺与现实不平等之间的裂缝。

公民权的平等

女性争取公民权与职业平等的历程跨越了近两个世纪:19世纪以来,欧洲和美洲逐步承认单身或离异女性的法律权利,直到1882年《已婚妇女财产法》才真正撼动夫权根基;法国更是历经百年才逐渐废除丈夫对妻子的绝对支配。

与此同时,工业化推动女性进入工厂和公共行业,从纺织、火柴工厂罢工到工会的建立,女性工人不仅争取经济独立,还获得集体行动的力量。到20世纪下半叶,第三产业的女性化就业浪潮彻底改变社会结构,使女性就业率在21世纪初普遍超过75%。这一过程标志着婚姻不再是女性的“自由坟墓”,工作与公民权共同成为女性解放的重要支点。

从事有威望的职业

女性真正的平等不仅在于进入劳动力市场,更在于能打破传统“女性功用”的桎梏,获得承担责任与掌握权力的资格。自19世纪起,女性逐步进入教育体系并取得学术与职业资格,先驱者如伊沙拉·范·迪斯特、让娜·肖万、玛丽·居里等,象征着对男性霸权的挑战。20世纪中后期,西蒙娜·韦伊等女性在司法、政治与学术领域的成就进一步凸显了女性力量。

然而在商界、外科手术、军事与太空探索等高层权力岗位,女性依然比例极低,跨国公司女领导者寥寥。尽管从证券业到军队的禁令逐步解除,太空飞行员中也有女性的身影,但总体而言,性别平等距离真正实现仍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
女性的声音

18世纪末以来,女性虽被排除在正式公民权之外,却始终通过各种社会与政治行动争取存在感:从卢梭主义母亲角色,到革命时期的权利诉求、19世纪的慈善与罢工,再到两次世界大战中的护理、抗争与劳作,女性不断以“女公民”的姿态介入公共事务。

19世纪中叶起,随着男性普选权的确立,女性主义者更加强调公民权利的争取,1848年成为法国女性主义觉醒的重要时刻,但她们的倡议多被镇压和禁止。与此相对,美国塞尼卡福尔斯会议开启了女性维权运动的序幕。进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,英美女性主义者分裂为温和与激进两派:前者通过请愿、游行与合作推动改革,后者则以直接甚至暴力行动施压

女公民

全球女性争取选举权的进程大致分为三波:

  • 19世纪中期,女性率先在地方或专业机构中获得有限投票权
  • 19世纪末,美国西部与英国殖民地的女性陆续在全国范围赢得选举权
  • 20世纪初,欧洲和北美全面掀起女性普选浪潮

最终在20世纪末大多数国家得到落实。尽管英国与法国分别在1928年和1944年才赋予女性正式公民身份,但法国的态度更激进“要么全无,要么彻底”,而英国则倾向于渐进赋权。然而,女性在实际政治融入中进展缓慢,长时间被限制在传统领域。直到20世纪下半叶,才有女性真正掌握统治权,如斯里兰卡的班达拉奈克、印度的英迪拉·甘地、英国的撒切尔夫人等。

进入21世纪,女性在多个国家登上国家领导人或国防部长等关键岗位,但全球女性国家领导人仍不足5%,其中三分之一因继任或摄政而上台。女性在立法机构中的占比虽在25年内翻倍,但真正接近性别均等的仍主要限于北欧,显示进步显著却仍局限重重。

身体的自由

获得公民权后,女性的斗争焦点逐步转向身体自主与性权利。19世纪的女性主义者痛批社会道德中的双重标准,比如英国施行的《传染病法》:男性享有性自由,却可由警方随意检查、管控女性疑似性工作者,甚至对女性进行强制体检,导致女性被污名化和剥夺了身体自主权,而男性则几乎不受限制。此外,性暴力及强奸罪长期在法律中界定模糊,很少考虑女性的自主意愿,婚内强奸甚至在多数国家并不构成刑事犯罪。直到20世纪70年代,法律才逐步严肃对待,并在1980年明确定义

与此同时,女性还通过服饰与运动争取身体解放:19世纪末的紧身胸衣和长裙逐渐让位于更轻便的服装,布卢默裤和“假小子”风潮打破性别服饰禁忌,象征新的生活方式与性别身份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,裤装、成衣和化妆品进入女性日常,既是实用选择,也是自我认同和权力的象征。无论是运动员、设计师还是演员,都在推动身体解放,重塑女性形象,证明美与自由同样可以成为力量。

性革命

20世纪女性主义斗争的核心转向性与生殖权利,目标是打破社会长期存在的性别双重标准。

  • 第一次性革命推动性教育、手淫正常化和对同性恋的承认
  • 第二次性革命则在60年代进一步冲破审查与禁忌,强调女性性愉悦与自主选择。

避孕与性教育运动的发展,使女性在婚姻与生活中拥有对生育的决定权。堕胎合法化成为下半叶女权斗争的关键节点,从苏联到东欧再到英美和法国,女性通过游行、宣言和司法斗争最终赢得权利。堕胎与避孕不仅是医疗与法律问题,更是对父权秩序的根本挑战,它让女性第一次真正掌握身体的完整性和生育自由。这场性权利革命被视为比1789年《人权宣言》更深刻的人类学突破,象征女性从生物性束缚中解放,成为自主平等的完整主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