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情亦然
自20世纪60年代起,女性主义者开始争取女性性权利,揭露各种暴力与歧视,主张性解放的核心在于平等与尊严。女性解放意味着女性对身体拥有自主权,包括实践性行为、保障性安全和表达欲望的权利,并要求男性气质学会尊重女性的主体性与不可侵犯性,从而实现性别正义。
尼日利亚作家奇玛曼达·阿迪契和法国作家莱拉·斯利马尼强调性感与解放并不矛盾,女性有权选择外表和穿着而不受骚扰,这构成对父权与暴力的抵抗。与此同时,恋爱、调情和性活动必须建立在“同意”的前提下,缺乏明确规则的情境极易滑向侵犯,如约会型强奸。男性的行为因而必须接受反思,以确保性与爱情关系不再成为支配与暴力的延伸。
引诱中的社会关系
在人们印象里,引诱好像只是男女之间的情感火花,但实际上,它深受社会文化和性别关系的影响。不同国家和时代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:
- 在巴西,过去的“namoro”是一种在家长严格监督下的恋爱形式,强调家庭荣誉;
- 在法国和意大利,传统上男人要先开口示爱;
- 而在今天的交友软件里,女性也有机会主动表达兴趣。可以看出,引诱并不是完全自由的,而是被各种社会规范和性别观念塑造出来的。
历史上,从骑士小说里的“勇士赢得淑女”,到卡萨诺瓦的情史和《危险关系》里的故事,爱情文化常常把女性当成奖品,让男性通过“征服”来证明自己。这种模式看似浪漫,其实强化了男性的主动地位和支配权。
与此同时,恭维、礼节和目光背后的含义决定了它们是令人愉悦还是构成骚扰。真正的性别平等意味着引诱应建立在双方意愿与尊重之上,不得以浪漫之名强加欲望,更不能混淆引诱与骚扰。性别正义下的引诱应保障自由——既包括追求与表达欲望的自由,也包括拒绝和被拒绝的自由;它要求互相承认彼此的边界,让调情、幽默与欲望成为基于平等的交流,而非支配与侵犯的延伸。
性行为的条件
成年人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性生活,但“同意”是法律的底线。问题在于,权力不对等的关系(如师生、上司与下属)可能让“同意”失真。传统上,人们习惯依靠肢体语言、沉默或默契来判断,但这些往往会掩盖女性在恐惧、尴尬或压力下的被动让步,从而造成“灰色地带”,与强奸极为相似。女性主义运动因此提出“不要就是不要”,要求明确拒绝必须得到尊重,否则就是骚扰甚至暴力。随着观念进步,美国部分大学与州法律开始推动“明确同意”(affirmative consent)的理念,即性行为必须得到清晰、积极的口头或行动确认,而沉默、醉酒或不拒绝都不算同意。
然而,这一规则也引发了争议。批评者认为它让性显得过于“程序化”,甚至破坏浪漫与激情;也有人担心会带来事后指控或滥用。有人尝试用手机应用记录同意,但这种做法本身也被质疑。总体而言,更合理的共识是:言语或行动上明确的“是”或“否”是必要条件,没有表达并不意味着同意,拒绝必须得到尊重,任何强迫行为都是违法的。真正摧毁欲望的不是规则,而是暴力。只要在教育和文化中普及这种尊重同意的意识,人们就能在自由和安全的前提下,建立更加平等、健康的亲密关系。
愉悦之平等,身体之自由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性被当作男人的权力象征,女人则常被看作是被“拥有”的人。比如,过去一些文学作品甚至现实观念里,都强调女人要把身体“献给”男人,结果就是女人在性中经常被忽视。研究也发现,在异性恋的性行为里,男人大多能获得高潮,但女人的比例却低很多。原因有几个:一是大家不重视阴蒂这种最能带来快感的器官;二是很多男人在性里只顾自己,缺乏交流;三是教育和社会很少告诉女性如何认识自己的身体和欲望。久而久之,性被固定成一个“父权化”的剧本:以插入和射精为中心,男人的需求先于一切,而女人的感受却被压抑或否认。
其实,性本来应该是两个人之间的互动和探索,是一个学习、交流和共同享受的过程,而不是一方占有另一方。换句话说,好的性生活不只是“做了没做”,而是双方都能感到被尊重、被理解,并且能从中获得愉悦。这样不仅能改变“高潮差距”,也能打破长期以来把性只当作男性特权的局面。
因此,性别正义要求我们重新定义男性气质与性教育。性教育不仅要讲避孕和疾病,还要谈欲望、愉悦、同意与拒绝,承认女性的高潮权与性的多样性。男人也应学习放下“以阳具为中心”的观念,理解温柔与沟通的重要性,并敢于探索平等、多样的性实践。与此同时,女性应有权决定外貌、性生活与生育权,而不是被国家或男性替代。无论是月经羞耻还是堕胎禁令,都是父权制对女性身体的控制。打破这些禁忌,才能实现真正的性自由和平等。
性骚扰的祸患
性骚扰在法律与社会层面都具有复杂性。法国法律在定义上与欧盟存在分歧:欧盟将其视为“攻击他人尊严”的行为,而法国强调其特殊性,避免与其他罪行混淆。在职场中,性骚扰既可以是直接的强迫与羞辱(如言语骚扰、强行邀约、性勒索),也可以是通过营造敌意氛围来间接实现(如性别歧视笑话、展示色情图片等)。这些行为虽被辩解为“玩笑”“凝聚团队”,实则本质上都是对女性的侮辱和贬低。统计显示,在法国,每5位女性中就有1人经历过性骚扰,但揭发者中有40%会遭遇报复,而94%的被告最终未被判刑。这种制度上的失灵,使得法律保护显得虚弱无力。医疗领域尤其典型,女实习医生在权力不对等和封闭空间中更易受到侵害。
在公共空间,性骚扰则体现为男性气质的支配性展示或挫败后的抗议性发泄。尾随、辱骂、纠缠女性的行为不仅跨越阶级,也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。在埃及,高失业率和缺乏隐私空间加剧了骚扰问题;在阿尔及尔,年轻男性甚至以动物化的称呼贬低女性,将自己塑造成“征服者”。然而,社会和机构普遍对这一问题冷漠,往往只强调保护白人女性免受“外族”骚扰,而忽略了更普遍的性别压迫。旅行指南中的防骚扰建议更折射出社会对女性责任的转嫁:要求女性隐藏身体、装作已婚、保持冷淡,甚至用戒指制造婚姻假象。这些提示并未解决问题,而是把避免骚扰的负担推给了女性,暴露了性骚扰在全球范围内被系统性忽视与容忍的现实。
根除性侵犯
自18世纪起,随着人权理念兴起、刑法强化和战争减少,针对女性的暴力逐步下降。美国在1973至2008年间强奸率下降80%,伴侣暴力也锐减。但在国家秩序崩溃时,女性依旧承受高风险。虽然“犯罪型男性气质”全球普遍存在,但部分地区尤为严重,甚至出现“杀女罪”、女性割礼和人口贩卖。女性主义与女性担任公职对削弱父权文化有帮助,但必须辅以强有力的立法与司法介入。
21世纪以来,拉美多国将“杀女”入刑,巴西出台《玛丽亚·达·佩尼亚法》,中国施行《反家庭暴力法》,并推动跨国合作。新技术与社交网络也提供了新的维权工具,从报警应用到MeToo运动,都展现了民间力量的崛起。男性内部同样出现分化:有人延续厌女文化,有人则积极参与反抗。未来的性关系有望被重塑为一种基于尊重和愉悦、摆脱暴力的“后韦恩斯坦时代”性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