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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支配的普遍性

在人类已知的社会中,几乎没有女性群体能在道德、政治、经济上全面掌握权力,男性支配却普遍存在,从部落到国家皆如此。

目前尚无确凿证据表明人类历史上曾存在女性全面掌权、凌驾男性的“母权社会”。钱布里人和摩梭人多被归入“母系社会”或“母主社会” ——即女性在家庭、亲属结构与财产继承上居于核心,但其领导权并未延伸至全部社会政治或公共事务。需要强调的是,在这些社会实际权力结构中,母亲的兄弟(舅舅)往往掌握重要家族事务管理和决策权,成为所谓“舅权社会”。男性仍在社会公共生活、仪式与外部事务中拥有主导地位。

父权制为何能跨越文明与时代保持稳定,涉及生物、社会、经济、宗教与文化等多重因素。要理解这一长期的制度化过程,必须放眼人类约30万年的历史,追溯到智人的起源,才能揭示“性别不同效价”这一根深蒂固的权力结构。

两性异形

尽管所有社会都将人类分为男性与女性,但从生物学角度看,两者的相似远大于差异。多项全球教育和心理学研究表明,男女在智商分布、情绪智力、逻辑推理等领域没有显著的总体差异,具体每一类任务(如空间、语言、社会等)可能存在微小优势,但这并不代表本质性差距,也与社会化和教育环境高度相关。

区别主要来自遗传性别与性激素:男性由Y染色体触发睾丸发育并分泌睾酮,女性则由卵巢与雌激素主导生殖系统发育,青春期后身体进一步分化。

性别秩序

性别不只是生理上的区别,还包括社会根据“男”或“女”分配不同的权利和责任、以及对日常行为的约定俗成。比如被要求取什么名字、穿什么衣服、学习哪些技能、做哪些工作,这些都是社会规定的。久而久之,人们习惯了这些做法,把它们当作“理所当然”,于是形成了“男人的世界”和“女人的世界”。

尽管男性在体格与激素上常被视为更具攻击性,女性却展现出更强的耐力与合作潜力,这说明支配并非必然由“强者逻辑”决定,而是依赖制度性建构。换言之,父权制并非生物必然,而是社会在性别分化基础上强化并固化的不平等

母职损耗

在人类繁衍过程中,女性因妊娠、分娩和哺乳承担了巨大的生理代价,这种“母职损耗”使她们长期被固定在抚育角色中。相比之下,男性在繁殖上的投入更少,常表现出抛弃父职、追求多配偶的倾向,但在人类社会中,他们逐渐因保护配偶与子女、形成伴侣关系而参与抚养。性快感与一夫一妻制进一步强化了双亲合作,却也带来了女性的“母性化”,使她们的社会价值被简化为生育功能。男性则以“占有”来确保自身基因的延续,将母亲与孩子都视为家庭财产。结果是,女性因母职被剥夺自主权,劳动分工固化为男性掌控生产、女性专责繁衍,从而奠定了性别不平等的根源。

劳动分工

在旧石器时代晚期,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,逐渐出现了性别分工的迹象:男性主要负责狩猎大型动物和加工坚硬材料,女性则承担照顾子女、准备食物、采集与手工艺等工作。虽然猎杀大型猎物常需集体合作,但男性因掌握肉食分配而可能获得更大权力。

考古发现的大量女性雕像也揭示了当时对女性的特殊关注:这些雕像多为丰腴、夸张性征的裸体女性,被解读为生育与生命力的象征,也可能是男性凝视下将女性简化为性别与性特征的产物。由此可推测,在距今约2万年前,人类已形成以分工和象征为基础的性别秩序。

土地和武器

进入新石器时代后,农业与定居生活加深了性别分工:男人垄断耕作、工具、建造与战争,女人则承担采集、纺织、烹饪和高频率的生育,逐渐被束缚在家庭空间。 随着土地与牲畜成为新的权力来源,父系制度兴起,财产与地位传给男性子嗣,女性更多沦为劳动力与生育资源。

考古证据显示,古代社会里武器不仅是统治和防卫的工具,也是象征男性地位和权力的重要标志。男性墓葬经常与弓箭、铜斧、青铜剑等武器一起出土,而女性墓中则常见首饰、陶器和生活用品,呈现出鲜明的性别分工和等级差异。虽然历史上偶尔能见到如亚马孙女战士、凯尔特“公主”等拥有武力与特殊地位的女性,但在整体格局中,武器依然主要归属男性,成为男性特权和社会地位的象征。多数女性则被赋予生育和辅助的角色,其“价值”被限制在家庭或血缘延续领域,缺乏直接的统治权和权威。

男性国王的确立

自公元前5千纪起,随着单人墓葬、王朝和帝国的兴起,男性逐渐垄断了国家权力。无论是埃及的法老、美索不达米亚的祭司国王,还是吉尔伽美什、萨尔贡大帝等征服者,统治、行政与战争的权力都集中在精英男性手中。国家体制的形成不仅提升了男性地位,还把占有土地转化为征服领土,把武力塑造成男性身份的核心象征。

与此同时,文字和法典的诞生进一步确立了性别等级: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文字中,男人以完整的人形出现,女人却被简化为生殖器;《汉谟拉比法典》与亚述法典明确赋予男性支配妻子、女儿与奴隶的权利。希腊与罗马同样延续了这种父权秩序,女性被排除在公共与智识生活之外,被简化为生育男性后嗣的工具。由此,国家的出现与男性王权的形成几乎同步,奠定了父权制在制度与文化层面的深厚根基。

神不再是个女人

远古时期,人们崇拜女性神祇,把她们当作生命与丰收的象征,比如“地母神”或“大母神”,她们主宰孕育万物、维持家族和大地的繁衍。但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,统治权越来越集中在男性手中,神话和信仰也逐渐改为以男性神为主。当时的女性神明往往变成了男性神的妻子、母亲或配角,比如希腊神话里,宙斯成了至高无上的主神,而赫拉和得墨忒耳主要是辅助或生育角色。这样,原本代表生命和创世的女性神祇,慢慢退居到了“男性主神为主”的地位,只在家庭、生育等领域有象征意义,统治和权威则归于男性神明。

类似的逻辑也体现在儒家“三从四德”及东亚的父权秩序中。无论是犹太教、基督教、伊斯兰教还是儒家思想,都以制度化方式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。随着王权、教权、殖民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扩张,男性统治更加巩固,女性角色被固定在家庭与繁衍之中。由此,父权制在宗教、法律、政治与文化的合力下扩展至全球,塑造了我们至今仍然延续的性别秩序。

父权制的根源

人类历史中,女性因怀孕和哺乳的“母职损耗”被固定为生育角色,而男性则逐渐接管经济、战争与政治等领域,父权制由此建立并强化,实质上是将女性的生育能力本质化,把“女人等于子宫”作为社会组织的核心逻辑。

尽管旧石器时代已有两性分工,但真正的不平等随着新石器时代的农业、定居、资源积累与武装暴力垄断而加剧,并在公元前4千纪形成制度化的男性统治,随后伴随文字、国家与宗教进一步扩展。

然而,父权制并非源自基因或生物本能,而是一种对普遍生物现象的社会化解释与权力建构。它与其他等级制度(如自由人与奴隶、贫富差距)交织存在,但并不等于自然必然。承认父权制的历史性与建构性,正是走向性别平等与重塑公正的第一步。